挽回丧失诉讼失效?丧失诉讼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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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挽回丧失诉讼失效?丧失诉讼权?全网经典解读,解决你的疑惑“挽回丧失诉讼失效”的内容如下:

全文目录一览:

过了诉讼时效怎么办

如果诉讼时效过了,很可能丧失胜诉权。

1、超过诉讼时效起诉的,法院应当受理;

2、法院受理后,如果被告没有提出诉讼时效的抗辩,法院正常审理;

3、法院受理后,如果被告提出诉讼时效的抗辩,则法院需要查明是否存在诉讼时效“中止、中断、延长”事由:

(1)如果查明存在诉讼时效“中止、中断、延长”,则法院正常审理;

(2)如果查明不存在诉讼时效“中止、中断、延长”,则法院会判决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此时原告丧失了“胜诉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九十二条 诉讼时效期间届满的法律效果:诉讼时效期间届满的,义务人可以提出不履行义务的抗辩。

诉讼时效期间届满后,义务人同意履行的,不得以诉讼时效期间届满为由抗辩;义务人已经自愿履行的,不得请求返还。

第一百九十四条 诉讼时效中止的情形: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更后六个月内,因下列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中止:

(一)不可抗力;

(二)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没有法定代理人,或者法定代理人死亡、丧失民事行为能力、丧失代理权;

(三)继承开始后未确定继承人或者遗产管理人;

(四)权利人被义务人或者其他人控制;

(五)其他导致权利人不能行使请求权的障碍。

自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满六个月,诉讼时效期间届满。

第一百九十五条 诉讼时效中断的情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诉讼时效中断,从中断、有关程序终结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一)权利人向义务人提出履行请求;

(二)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

(三)权利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

(四)与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具有同等效力的其他情形。

债权超过了诉讼时效怎么办

1.争取债务人自愿还款。按照民法理论,超过诉讼时效的债权,消灭的仅仅是债权的强制执行力,并没有丧失受领力和保持力。超过诉讼时效后如果债务人自愿履行债务,债权人便可接受债务人的清偿而使债权得到满足;债务人在清偿债务后,不得以债权已过诉讼时效为由,要求债权人返还财产。但是,当债务人偿还部分债务后又停止履行债务,债权人能否要求债务人履行未完成的部分债务?笔者认为,应将债务人的履行视为诉讼时效重新计算的事由,债务人履行部分债务意味着债务人对此笔债务的认可,债权人有权请求法院强制债务人履行债务,而不论债务人是否意识到债权是否已过诉讼时效。

2.争取债务人与债权人达成还款协议。更高人民法院在法复(1997)4号文中指出,对超过诉讼时效期间,当事人就原债务达成还款协议的,应当依法予以保护。但是这条解释没有说明债权重新获得保护的理由。笔者认为,双方当事人在超过诉讼时效后达成还款协议的,视为对此笔债务的重新确认,债务人的还款意思表示可以导致诉讼时效的重新计算。

3.债务人签收催收通知。更高人民法院在法释(1997)7号文中指出,根据民法通则第四条、第九十条的规定的精神,对于超过诉讼时效期间,信用社向借款人发出催收到期贷款通知单,债务人在该通知单上签字或者盖章的,应当视为对原债务的重新确认,该债权债务关系应受到法律保护。该条解释有利于保护债权人利益,但对于债务人的范围可能会出现争议,笔者认为,该规定中的债务人应当包括债务人本人、法定代表人、代理人等

合同纠纷的追诉时效过期怎么办

诉讼时效届满,丧失的是胜诉权而不是起诉权,债权人仍然可以起诉。只要债务人不以超过诉讼时效起诉为理由抗辩的,法院也不得去主动主张诉讼时效抗辩。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88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什么是诉讼时效?超过诉讼时效丧失胜诉权又是什么意思?是不是就意味着败诉了?

依照我国现行的法律规定,在诉讼时效期间必须向法院提出相关起诉才能够维护自己的相关权利。来完成自己的相关诉讼请求,如果诉讼时效届满的话,那么权利人则丧失自己进行起诉的相关权利,即诉讼时效期届满后当事人会丧失胜诉权的。

法律分析

超过诉讼时效期间,权利人丧失胜诉权,即使向人民,也不再保护其权利,是指在法律上没有了请求裁判保护该权利的权利,这是一种程序上的权利,但从该法律关系构成上分析,当事人仍享有实体权利,即有接受该权利履行的权利,该实体权利并没有丧失。如果超过诉讼时效期间判胜诉,对方当事人可以不给付义务,但如果对方当事人自愿履行的,仍有权利接受,且对方当事人事后不能以已超过诉讼时效期间为由请求返还。诉讼时效要件是指适用诉讼时效的要件。须有请求权的存在。诉讼时效是对请求权的限制,没有请求权,也就无从适用诉讼时效。怠于行使权力的事实持续存在,致使诉讼时效期间届满。届满有时又称为诉讼时效结束、诉讼时效完成。诉讼时效届满,权利人的胜诉权自动消灭。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九十二条 诉讼时效期间届满的,义务人可以提出不履行义务的抗辩。诉讼时效期间届满后,义务人同意履行的,不得以诉讼时效期间届满为由抗辩;义务人已经自愿履行的,不得请求返还。

《更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 第二百一十九条 当事人超过诉讼时效期间起诉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受理后对方当事人提出诉讼时效抗辩,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抗辩事由成立的,判决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债务过了诉讼时效,如何去挽回使债务人还能被诉讼

1、要求债务人写出还款计划

与债务人协商,制定还款计划或协议。这样诉讼时效从还款计划的履行期限届满时起再开始计算,就可以延长即将过去的诉讼时效。

2、与债务人对账并签章确认

记住对账要双方签字或盖章,包括对账的过程(邮件来往等)。既便于诉讼又能延续诉讼时效,诉讼时效从对账之日起再开始计算。

3、起草与债务人清欠会谈纪要

对于一时还不上债的单位,采用这种方法,既不伤和气,又能掌握清欠的主动权,也能引起诉讼时效重新计算。

4、要求债务人找担保人担保

要求债务人找担保人追加担保,并保证在一定期限内还款,逾期不还,由担保人偿还。这种情况下,诉讼时效从还债期限届满之日起重新计算。

5、找第三方证明曾催讨债务

找第三方证明曾问债务人主张过权利,诉讼时效从主张权利之日起重新计算。该证据并非直接证据,故建议和其他证据结合使用。

6、保留催讨债务的各种证据

如请求清偿债务时出行的车票、住宿发票、信函、电报等,证明一直在主张权利。

7、每次清欠,尽量要求债务人支付路费

支付的路费从欠款中扣除,这样也可使债权人的诉讼时效得到延长。

8、让债务人同意履行

债务人对债权表示承认、请求延期履行、提供担保、支付利息等都被视为同意履行义务。要求债务人立字据、签订清偿债务的协议或制备忘录。债务人不愿立字据的,可邀请无利害关系的第三方或有关单位见证,保存债务人同意履行的电话记录、录音磁带、信件、电报和电传等。未经对方允许的偷录证据,亦可作为有效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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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挽回丧失诉讼失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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