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怎么挽回李欢?李欢怎么读?情感问题解答,找映森唤爱“怎么挽回李欢”的正文如下:
全文目录一览:
- 1、男人到了中年,何种境地更易发生婚外恋呢?
- 2、穿越沦为暴君的小妾的实体书结局是什么
- 3、我的兄弟叫顺溜 李欢更后怎么了?
- 4、李欢现在怎么样了?
- 5、父母深陷传销组织,我们该如何去“拯救”他们?
- 6、我喜欢的同学作文600字
男人到了中年,何种境地更易发生婚外恋呢?
婚姻中,女人一般代表忠诚,对于婚外恋来讲,绝大多数都体现在男人身上,特别是已婚到了中年的男人,更是如此,而女人总是为了家操碎了心,对于感情方面,也会有所变化,但女人往往没有把握好对男人的情感,使男人离自己渐行渐远。
当男人觉得女人对自己的情感没了曾经的感觉,心就像水一样软弱无力时,则是男人更容易犯傻的时候。
如果此种环境下,身边刚好出现合适的人弥补心里的缺失,那男人就会非常容易的发生婚外恋,从而走上不可挽回的局面。
晚饭过后,李欢与妻子又吵了一架,刚刚过去的双十一,好不容易把订单发完,忙里偷闲一下,回到家就来个葛优躺,懒懒的打打游戏,谁知刚吃完饭,妻子就骂他不做正事,就知道玩游戏。
李欢是一肚子火,每天忙网店都累趴下了,妻子却不能理解一下,整天说她照顾儿子又忙家务,还要伺候公婆,埋怨李欢回到家不帮忙,心中有怨气,总说李欢不干正事,刚开始时,李欢还跟妻理论一番,这时间一长,也就懒得理了。
也午是人到了中年,结婚也有十多年,每次妻子的责骂他都已经听习惯,左耳朵进右耳朵出,更不谈曾经的那份激动情感,妻子没有矫情与温柔,而李欢也没一点心情哄女人。
自从在酒吧遇到媛媛后,就像点燃了他的青春一样,温柔体贴,善解人意的她让李欢感受到许久没有的温暖,一发不可收拾,每天回到家都还不舍得放下手机,心情也快乐了许多。
此时的李欢也陷入了两难的境地,他觉得自己爱上了媛媛,但是心里仍然有结发妻子,心里很清楚如果背叛了是什么样的后果,但他又舍不得这久违的感觉,不知道如何取舍。
面对李欢的这种情况,建议:男人还是要以家为重,这种情感都只是暂时,不要为了一时的快乐而去玩火,婚姻不如意不是一个人的错,自己也有责任,不要把自己要出轨的原因嫁祸给别人,这也不是理由。
男人到了中年,何种境地更易发生婚外恋?往往离不开这3点!我们来看看。
01:女人温暖的关心
对于结婚多年的中年男人,在家已经习以为常,曾经那份激情燃烧的岁月已经过去,如果再加上妻子的变化,比如情感与脾气对男人就像训小孩一样,长此下去,男人就会产生逆反心理。
如果外面遇到一位体贴关心的女人,那就会让男人感到不一样,好像回到以前一样,这种初恋的感觉很容易让男人产生依赖,迷失方向,特别是中年男人更是如此,如果自制能力不强的话,不仅男人会产生婚外恋,更容易就发生出轨,但这不是真爱,只是男人逃避的借口。
02:为了一时的新鲜感
男人是很奇怪的,每天面对自己的结发妻子,就像左手握右手一样没有了感觉,特别是中年男人,事业稳定,压力不大的情况,总幻想着某天能来场别样的恋情。
如果外面正好遇到这样合适的女人,那就像沙漠里见到水的心情一样,有了希望,让男人产生婚外恋的想法,很有可能还会做出背叛的事,但往往事情发生后,男人都会后悔,因为他并不是动真情,只是贪图一时的新鲜感。
如果真要男人离婚和第三者在一起,男人都不会答应的,所以也奉劝有这样思想的女人不要和有家庭的男人谈恋爱,不会有好下场的。
03:心情失落时
男人到了中年,难免有时候压力也会变大,上有老下有小,生活的重担很有可能压得喘不过气来,此时此刻,心情难免会失落无助,在家估计难以启齿。
在外如果遇到,哪怕是别的女人一句轻言的关心,都会让他心生温暖,而这样的男人更容易让一个女人走进他的心里,尤其是要好的异性闺蜜,如果把握不得当,很可能就会产生婚外恋,让男人不能自拔。
结束语:婚外恋对于中年男人来讲并不是真爱,只是一时的失落或是一时贪图新鲜感,犯下的错误,但是无论是什么原因,都不是中年男人背叛家庭的理由,这种行为都是可耻的,奉劝中年的男人,为了家庭,也要对自己的行为负责,不然到时候人财两空,那就不值得同情。
穿越沦为暴君的小妾的实体书结局是什么
(给你截一段,不知道能不能看懂)
(想要的话留邮箱,我给你发过去,不过你也可以自己下,名字改了,叫《拐个皇帝回现代改造》)
叶嘉慢慢地睁开眼睛。
荒原,无边的荒野,不是脚在行走,而是灵魂在飘荡。
“叶嘉!”
非常严厉的声音,他四处张望:“是谁在叫我?”
“叶嘉!你没有令我失望,没有靠我,你们还是消灭了叶霈。”
“你是谁?”
“你知道我是谁!”
“迦叶,你又在装神弄鬼?你是谁?我又是谁?我是你的什么人?你又是我的什么人?”
“灵魂。我是你的一缕灵魂。任何人都有灵魂,在不同的时空,就有不同的投生。只是,普通人并不会知道他的前世今生。”
“那我为什么知道?”
“因为你千年的修炼,所以,我比其他灵魂本事大一些,在时空里游荡了这么久,也做过一些事情……”
“叶霈、小暴君,都是你抓来的?”
“对。小暴君是被我拘禁起来的,还有其他几个大暴君。叶霈就是其中之一,因为一次意外,他和另外一名大暴君的灵魂逃离出去,隐身人海,我许久都没有找刘。现在,他终于被消灭了……”
“你的任务就是去找到剩下的?”
“难道你不愿意?你自来慈悲为怀。”
叶嘉冷笑一声:“你又要说我是什么得道高僧了?对不起,我没有堪破红尘俗世,也从来没起过什么遁入空门的念头。我只是一个普通的*,一度的理想是娶妻生子,平凡度日。”
“迦叶,你终究是执迷不悟。经历了一千多年,也执迷不悟。”
叶嘉大是不耐烦:“别提你那个什么迦叶!我是叶嘉,我只有今生,没有什么一千年的往事……”
“叶嘉。我现在给你两个选择。一是你留在现代,孑然一身,因为你和小丰的缘分在现代已经耗尽,无可挽回;二是你离开,带小丰一起离开……”
他想也不想:“我跟小丰一起走。”
“你考虑清楚了?要去的地方,你肯定有很多不适应,千年前的古代,没有现代的物质文明,战乱频繁……”
他懒洋洋的,声音满是嘲讽:“迦叶,你不要以为就你一个人有本事。我无法在时空里穿梭,难道换一个生活环境,还会死人?”
“你真的不再留恋现代的一切了?”
“不!现代人太贪婪了。一切痛苦的根源,都是因为贪婪而来。我早就厌倦这个世界了。”
他又有些疑惑:“你想干什么?我怎么能够离开?是不是我会死?小丰也要死?”
“如果能和小丰在一起,你愿不愿意让她死?”
“不!如果她会死,那我宁愿不跟她在一起。”
“呵呵。叶嘉,你果然没有让我失望。小丰不会死,你也不会死,你并未伤及要害,本来就不会死。你们,只是换了一个时空生活……只是这样而已……”
“可是,小丰现在爱的是李欢,他们明天就要结婚了,我不能破坏他们……”
叶嘉的声音忽然停止,隐隐约约的,耳边响起一个极其温柔熟悉的声音:“……叶嘉,你活过来,只要你能话过来,我什么都答应你。不分手了,你要去非洲,我也跟着你,天涯海角地跟着你,做你的助手,一辈子做你的伴侣,叶嘉,我爱你,从来也没有变过……”
他笑起来,呵呵的。
“叶嘉,这是你更后一次机会,该怎么把握,得由你决定。你记住,三世情缘,已经是轮回极限,错过了,你将从此坠入魔道,生生世世,孤寂一人!”
“我知道!我自己会把握的!谢谢你!”
那个仿佛出自自己心底的声音也在微笑,那么慈悲,缓缓消散在云端。
门外的冯丰忽然大叫一声,睁开眼睛,只见李欢也看着自己,满面惊讶。两人仿佛在做同一个梦,梦里,是叶嘉和迦叶的对话,仿佛作为特邀的两个见证嘉宾,解开这千古的谜团。
两人对视一眼,冯丰终究还是快了一步,冲进病房。只见叶嘉的眼皮缓缓睁开,一下一下……
她扑上去,又哭又笑:“叶嘉,你醒啦?终于醒啦?”
“小丰!”
他缓缓伸出手来,握住她的手,没有再松开。
李欢扭过头,眼中一阵滚烫,一种情怀在心底燃烧,撕裂,仿佛决绝的痛苦与失望。他缓缓地,正要扭过头,忽然眼前一道白光,仿佛有人将冯丰推到自己怀里。
“李欢,留在这个时空的小丰,你也要好好待她……”
怀里拥着柔软的躯体,李欢却眼睁睁地看看两个人手牵手慢慢地走出病房。
仿佛第一次的相见,叶嘉,他穿白色的工作服,身如修竹,挺拔潇洒,俊美的面孔无一丝俗世的尘垢。
他拉着的女孩子,高高地扎一条马尾,穿一身T恤牛仔裤,健美而活泼,正是自己来现代时,第一次见的冯丰。
时空,仿佛在此文错。
现实、梦境、一场场的变换、旋转。
一场灵魂和生命的穿越。
然后,他看到那两个人回头,冲自己和冯丰微笑,招手,说再见。他下意识的,搂紧怀中人,绝不松手。
冯丰也怔怔地,仿佛看着一个自己,从身体里脱离开来,一分为二,可是,肉体上,灵魂上,那都是同一个自己,没有丝毫的改变。
意识都是完全相通的。
自己在向自己说再见!
曾经的自己,向现在的自己说再见!
那是个春暖花开的季节,更美好的时侯遇到更美好的人。
她笑起来,微微的,纤长的睫毛覆盖住眼珠子,像一只蝴煤在煽动翅膀。
在心底吟诵更美丽的诗句:
如何让你遇见我
在我更美丽的时刻
为这,我已在佛前求了五百年
求佛让我们结一段尘缘
佛于是把我化做一棵树
长在你必经的路旁
…………
她紧紧地拉住叶嘉的手,叶嘉的手那么修长有力,手心温暖而坚定:“小丰,这次,我们再也不会错过了!无论什么事情,都无法将我们拆散了……”
两人从容地出去,在外面,看到迎来的*、值守的李欢的兄弟、甚至隔壁病房受了轻伤的叶晓波,叶嘉微笑着,陆续向众人点头招呼。
在大门口,来往的人,没有发现,刚刚走出来的一对男女,突然不见了。
(5)
仿佛一次飞升。
耳边呼呼的风声,两人都闭看眼睛,好像在空气里游荡,在宇宙里穿梭,是时光的旅行者……
“砰”的一声,接着,是冯丰的一声“哎哟”,睁开眼睛,自己躺在一个人肉垫子上,只有手摔疼了,连屁股都没有摔疼。
“小丰……”
叶蠢抱着她站起身,两人紧紧拉着手。
眼前的景色让二人惊呆了。
一望无垠的草原,天空那么辽远,白云朵朵飘散,空气里,满是牛羊的气息和牧草带看淡淡腥味的那种芬芳。
脚下,踏着的是一片巨大的青石板,一块一块,连接成一片小小的独立的广场。
这是渭水和泾水交界之间的那个地方!
往事如风,远远的,有牧人的歌声,那样的着装,那样粗犷彪悍的民歌,那是千年的时代,千年前的牛羊。
冯丰身子微微颤抖,更紧地拉住叶嘉的手,颤声道:“这里……会不会是当初李欢追杀我们的时候?”
叶嘉环顾四周,笑起来,用力一握她的手,冯丰松一口气,也笑起来,叶嘉,他不是光头,也不是长发,不是尊荣的国师,也不是当初的迦叶。
他穿的是一身礼服,挺拔,优美,眼中是柔和的温情,那是他赶来送别自己去机场时侯的打扮,那身礼服,她记得那么清楚,是结婚当天,他穿戴过的,一如童话里的小王子。
有牧人走近,是一个老年的妇人,看着他们,像看着天外的来客,说的是千年前的古语:“尊贵的客人,你们来自何方?”
冯丰大惊失色,微笑着向她点点头,拉了叶嘉就跑。
绿树,湖水,倒映看的蓝天白云,地下的青草柔软得仿佛不属于这个世界。
这是一个人迹罕至的地方,连牛马的足迹也没有。
多么可爱的古代啊,人烟稀少,绿草如茵。
多么可怕的古代啊,列处是战乱,日子很不好过。
冯丰倒在草地上,长长的叹息:“叶嘉,我们好像两个误入洪荒的野人,好可帕……”
“小丰,.怕了?”
她眨巴着眼睛,“其实,我早就来过一次,不过那时被困在皇宫,又病入膏育动弹不得。现在可好了,有你在,可不可以利用我们掌握的先机,改变这个混乱的战乱时代?”
他大笑:“小丰,你想当大一统的女皇帝?”
她都嚷看:“如果能当来玩玩也可以。不过太麻烦了,我懒散,皇帝工作不适合我。我们不如找个地方好好过日子……”
他接口:“是啊,当皇帝不如生孩子,哈哈。”
“切,要生你自己生。”
古代多可怕呀,又没有妇产科*。
叶嘉笑嘻嘻的:“我不是*嘛?怕啥呢。真是个傻孩子。不过,你爱生就生,不生也没关系,反正我只要能和你在一起就心满意足了。”
“这还差不多。”
叶蠢抱起她的身子,看柔软的阳光一点一点地洒在二人身上,头上,她穿的衣服,正是他第一次在*走廊见到的,那样的马尾巴,牛仔裤,充满了青春的活力,没有岁月的侵害,抱着自己,失声痛哭……
迦叶,他何其仁慈,将她后来所受到的折磨、伤害,统统在时光里,一笔勾销。
“叶嘉,我们在这里怎么生活呀?”
满满的柔情要从胸口里溢出来:“小丰,有我在呢,怕什么?我本领不错,医术高明,还怕没有饭吃?我刚到非洲丛林时,就被一伙野人抢光了行礼,处境就跟现在的差不多,不,远远不如现在,现在风景秀丽,没有危险,还有你在我身边,我高兴着呢,别怕,一切交给我……”
“呵呵,嫁汉嫁汉,穿衣吃饭。我不管了,反正有你养我。”
“对啊,一切交给老公好了。”
软玉温香抱在怀里,眼前不自禁地闪过一些画面,曾被设计的那一夜,忍耐许久的渴望,男人的幸福——除了工作,事业,家庭,还有妻子柔软的胸脯。
一样都不能缺少,不是吗?
只是,不知从什么时候,他丢失了更后的幸福,如今才一一找回来。
她在他的怀里抬起头来,迎着他的目光,那种清澈的目光,慢慢地变得浓黑,手,慢慢地从她的头发滑落,然后,滑下,停在她柔软的胸上。
他倾下身,紧紧贴着她,她的突出的锁骨,那样鲜明地契合着他,带着微微的疼痛,仿佛第一次的相遇。
身子在慢慢燃烧,一点一点,她听得自己的血液在血管里流动、沸腾的那种声音。他的吻密密地落下,在她细密的肌肤上,甚至能轻吻到太阳下的那一层薄汗,彼时,她如此鲜活突兀地嵌入了他的灵魂深处,让他可以毫无顾忌地接纳她,让一切都在他的掌控下。这真是一种美妙到极点的感觉,他笑起来,内心充满感动,经历了一千多年,自己,终是获得命运的青睐,能和更爱的人,抛弃一切负累、桎梏、约束,在崭新的世界徜徉,自由自在,心无旁鹜。
那种默契的律动,她不知道是谁先开始的,但是很快的律动就成了疯狂的侵入和接受。她的双腿环绕着他的腰,为他完全的舒展。她身体中的热度似乎已经要彻底喷发出来,而他也被带到了边缘,夹杂着急切呻吟的喘息温柔地喷在她的柔软的颈子上,细细地啃噬,她的手也微微地掐在他肩头,如摆脱了一切束缚的精灵,陪着他,与他化为一体,真正成为了密不可分的整体——不仅仅是肉体,还有灵魂。
群山静止,万物沸腾,她在他的身下,他也在她的身下,轮回千年,在灵魂和肉体一同达到更顶端的极乐时,彼此都在想,谁又能真正忘掉生命中,那个第一次亲吻的人呢!
生生世世,每一次轮回,我们也许都会爱上不同的人。可是,时空交错,我们还有没有机会和勇气,一直认准更初的那个人,永不改变?
太阳已经变成了晚霞,给柔软的大地披上了一层圣洁的光辉。
她从他怀里醒来,见他双眸灿烂,自己身上的衣服被他穿得好好的,旁边是他摘来的鲜美野果,还有一匹棕色的骏马,在夕阳下,抖动着长长的鬃毛。
她惊叹:“叶嘉,你是神仙么?“
他微笑:“我在非洲丛林里时,当地的土人也曾这样问我。”
他温柔的笑意:“小丰,走吧,我知道一个地方能过夜……”
“你怎么知道?”
“凭感觉。”
他牵看她的手,仿佛变成了识途的老马,镇定自若,好像天生注定是这个时代的主人。
没有叶夫人,没有林佳妮,没有他头上一切的光环,两个人从上帝脚下经过,灵魂都是平等的。她微笑着,天涯海角,跟着这样的叶嘉,又还有什么风浪不能接受呢?
两人上马,他紧紧地将她搂在前面,双手那么孔武有力;“小丰,我绝不会让你受一丝苦的。”
她搂着他的脖子,咯咯地直笑:“能跟着你,就算吃苦又能如何?我熟悉这个时代的每一场战役,每一种经济,每一种能够畅销的书画、农作物、服饰……更知道同时段哪里更平安,没有战火和饥荒。哈哈,我们要在这里变成一个大富翁……我可不是没用的女人哟,我很能干的……”
“呵呵,我叶嘉的妻子,再能干,也不让你吃一丝苦。”
(6)
黎明的第一缕光芒从窗子里透进来,这是一个晴朗的天气,能够看到东方的天空,那样的朝霞万道。
李欢和冯丰几乎是同时收回目光,那对微笑的男女已经告别,病房里空空如也。
一个*和两名护士一起走进来,微微错愕,毫不掩饰自己的惊讶。
冯丰讶然:“你们看我干嘛?”
一个护士忍不住了:“我们刚刚才看到你和叶*一起走出去,为什么又转身回来了?”
“叶*真是福大命大,拍片显示,他的心脏和常人位置有点差异,子弹偏了,没伤到要害。但是,他也应该留下再休养几天,怎能若无其事地走了?”
“医学界都说,叶*是跆拳道高手,功夫了得,哈哈,他本领高强,真像武侠小说里的高手,多么神奇的功夫……”
门口,又是一群人涌进来,是李欢那几名侥幸活着的兄弟,还有大祥,一脸的不可思议:“大嫂,你……刚刚不是和叶*出去了嘛……叶*,居然还活看……”
他正替老大难受呢,为什么大嫂跟着叶嘉手牵手走了?如今,方如择重负。
冯丰笑起来,李欢也笑起来,也是那种如释重负的微笑。
他拉看冯丰的手,低语:“丰,我们也该走了。”
冯丰微微叉开手指,二人十指纠缠,在门口,看到伫立在一边等候的叶晓波,他额上有点撞伤,简单包扎看,见了冯丰,如见鬼魅,一种诡异的寒意布满全身:“你,刚刚不是和我三哥一起走了吗?”
那牵手的二人,刚从自己身边走过,自己甚至来不及向三哥表示感谢,感谢他把自己从父亲,不,叶霈手里救下来。
他的惊讶,在李欢的笑容里被打断。冯丰也微笑不语。
李欢先伸出手去:“晓波,对不起!”
叶晓波握住他的手,将脸扭在一边,低声道:“大哥,是我对不起你。我不知道,我父亲是那样的人!”
在那个更古老的实脸室里,警方查出许多的罪证,上百名被集中研究的流浪汉、孤儿、其他无名者的尸骸,一些,甚至被做成了标本。叶霈的尸体在现场被发现,叶家的所有财产被签署法令,全部冻结。
李欢笑起来,拍柏他的肩:“晓波,不要提这些事了。对了,我还要请你帮一个忙。”
“什么忙?”
“我的酒楼无人负责,你要去给我照料,经营。”
他讶然道:“你呢?”
“我要带你嫂子去蜜月旅行,也许,很久都不会回来了。晓波,那酒楼,就拜托你了,你全权做主,随你怎么经营,我决不干涉也不过问。珠珠、大祥、大中等,他们都会尽心帮你,他们是非常可靠的人,你也要尽心尽力待他们。”
叶晓波说不出话来,只是拉看李欢的手,差点泣不成声。
“我三哥他们去了哪里?”
“去非洲了。晓波,你三哥会在非洲过得非常喻快。他不会回来了,因为……他有他更爱的人伴看他。”
他微笑着看着冯丰,冯丰也点点头。
在交错的时空,在叶嘉刚遇到冯丰的时候——他选择一个更美丽的更恰当的时机,带她离开。那个时候的冯丰,还没爱上自己呢,巴不得将自己这个“大包袱”甩掉。
李欢轻笑,终究还是意难平,毕竟,眼睁睁地看着自己的老婆和叶嘉手牵手离开——在某一个错过的时空,叶嘉,又拐跑了自己的妻子。也不知道,在那个时代,会不会有自己的前世今生,早已恭候多时,再和叶嘉较量一番?
“迦叶这小子,终究是向着叶嘉,可真不会亏待自己。唉,谁叫他有本领在时空里穿梭呢?”他忿忿地,“难道我在那个时代没有肉身?哼!我真是苦命,总要担心老婆被抢……”
冯丰狠狠地捏一把他的手,这人,吃醋吃到N辈子之前去了,说不定那时的李欢,根本就不认识冯丰。
李欢笑嘻嘻地搂着她的肩膀:“唉,不管了,现在能拥有就行了。”
二人叽里咕噜地轻笑着走出*的大门,外面的世界,忽然那么辽阔。
尾声
去英国的航班飞上万里云层。
两人坐在头等舱里,簇拥着脑袋玩一个游戏。
玩累了,冯丰舒适地靠在李欢的肩头:“李欢,你真的就这样陪着我去周游世界吗?”
“嘻嘻,你以为我,到这一千年后来,就只呆在C城吗?我可要好好看看这个世界到底是什么样子。”
“唉,都怪你,怂恿我将留学名额让给别人……”
他振振有词:“老婆,读万卷书不如行万里路,再说,你那死读书有什么用?以我对南北朝的学问,足可以做你的博士后导师了,难道你能找到比我更好的导师?”他压低声音,“我既能精神上指导你,又能肉体上满足你……”
她的脸红得发烫,悄悄掐他一下:“胡说什么呀,你。”
他十分的意气风发:“老婆,什么亚洲、非洲、欧洲、南极洲、大洋洲……我们都去看看……什么雅典卫城遗址、古罗马斗兽场、艾菲尔铁塔、伦敦大本钟、杜莎夫人蜡像馆、比萨斜塔、香榭丽舍大街……呵呵,好多地方都要去看看……当然,也要回家,还得看望黄爸爸黄妈妈……”
冯丰被绕得头都晕了,李欢忙补充:“当然,有娇妻在身边,我们只去那些安全的,适合旅行的地方,比如伊拉克、阿富汗,埃塞俄比亚等,就不去了……”
冯丰笑起来:“李欢,你可真是会享福啊。”
“我既然一辈子留在这里陪你了,当然要周游世界,充分领略这个世界的奇妙……”
她悠然道:“老公,可是,也许,你暂时去不成呢……”
“为什么?”
她柔柔地垂下目光,看自己的腹部,一个新的生命在里面跃动:“因为……”
他大大地瞪着她,目光,终于落到她的肚子上。高空寒冷,两人身上搭着毛毯,他的手悄然覆盖到她柔软的肚子上:“你是说……你是说?我们有孩子了?”
他的声音太大,冯丰急忙伸手捂住他的嘴巴,娇嗔道:“你干嘛?小声点好不好?”
他喜得手舞足蹈,贴在她耳边:“呀,我才记起,你大姨妈耽误这么久了,我这段时间又乐晕了,忘了去记这个事情……我真是傻瓜呀,哈哈哈,我的‘努力’可真没有白费,幸福死我了……老婆,你怎么不早点告诉我?”
“谁叫你天天捧着结婚证傻笑?跟个呆瓜样的。”
“我是因为拿到‘丈夫证’而高兴嘛。这是权益保障,懂不懂?”他轻轻搂住她的肩膀,急急忙忙:“不行,我们在英国游玩一趟就回去,洋鬼子的地方不适合生育,你又不喜欢西餐。土生土长的人,要在当地养胎才舒服,吃的、用的,才习惯,……等孩子大一点,我们再带着它,一家三口出游……”
“呵呵,好嘛。”
“老婆,你看,我真是英明极了,辞职了,连酒楼都给了晓波,哈哈,每年的分红就够我们好吃好喝了,我只在家里伺候你就行了,我会弄许多好东西给你吃,给你煲汤……”
“呵呵,你要做全职老公了?”
“错!”
他亲吻一下她正要瞪圆的眼睛:“我不仅要做全职老公,还要做全职奶爸,孩子多了,那可比上班还忙呢!哈哈哈……”
机舱里的人,无论言语通与不通的,都好奇地看这个笑得肆无忌惮的男人,冯丰红了脸,轻轻掐他的手:“叫你笑,叫你笑,人家看着呢……”
李欢握着他的手,压低声音:“老婆,那我不笑了,等下了飞机,到了宾馆,我再大笑,哈哈哈……”
(全文结束)
我的兄弟叫顺溜 李欢更后怎么了?
李欢没怎么,但是因为顺溜向投降的日军开枪了,李欢命令重火力袭击顺溜,顺溜被炸死了!
李欢现在怎么样了?
7月1日,23岁的李欢从长安大学校长手中接过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的毕业证书。
4岁时被诊断出患有绝症的西安女孩李欢,与病魔顽强斗争19年,虽然肌力不及正常人的四分之一,却以惊人毅力在长安大学出色完成了本科学业,并被直接保送攻读本校文化政策与研究专业研究生。
李欢大学本科学习期间成绩优异,2004年她获“陕西省青年突击手”荣誉称号,并光荣加入中国共产党。在专业课程之外,李欢用一年半时间辅修了日语课程并拿到了等级证书。在卡拉OK大赛上她被选为长安大学十大校园歌手,还因出色的网页设计被学校网络中心聘请设计学校网站。李欢4岁时被诊断出患有“进行性肌营养不良症”,该病患者由于肌细胞逐渐失去吸收营养功能造成肌肉萎缩,通常在十二三岁全身瘫痪,一般活不过青春期,目前尚无有效的*方!!!
父母深陷传销组织,我们该如何去“拯救”他们?
报警吧,报警是更好的保护父母的方式。分享一个小故事。刘宁就是父母被拉进传销,看看他是怎么做的。
21岁的刘宁就遇到了这样的烦心事。经过冷静和周密思考,他成功打入传销组织,并在警方的帮助下劝回了爸妈。
被骗入传销组织的人,往往被洗了脑,从而对所谓的奋斗人生、生财之道深信不疑。刘宁也明白这个道理。
刘宁假装毫不知情,跟爸妈一起参加各种传销活动。实际上,他暗自记下了相关证据,休息时偷偷地用手机发给警方。经过一系列惊险取证后,刘宁配合警方成功捣毁了这个传销窝点。
被救出后的爸妈接受过洗脑,他们不相信自己参加了传销组织,对警方的调查也不配合。刘宁试图以亲情打破僵局:“我们不支持你们这样做,把亲朋好友拉进来,今后别人怎么看我们?”
“传销组织给你们发的那本白皮书,也根本不是官方的。”接着,刘宁又拿出自己搜集的信息,证明传销组织洗脑时提到的“白皮书”是伪造的。经过刘宁5小时的反复劝说,爸妈终于被说服了。
“有点出卖家人的感觉。”刘宁说,“我是为他们好。他们知道是我报的警,但没有责怪我。”
我喜欢的同学作文600字
第1篇:我更喜欢的人作文600字
我更喜欢的人物是刘映辰,我和他是五、六年级的同班,他个子比较小,而且很可爱,有一头自然卷的头发,也总是绑着马尾,她的兴趣是看书,总是会在学校下课时匆匆忙忙的跑到二楼图书馆借”亚森罗苹”或”夏洛克福尔摩斯”的侦探全集,连放暑假时他也不放过”书”呢!
她是我的朋友,我们常常和另外两人聚在一起,四个人互相说自己的喜怒哀乐,也会切磋功课。有一次上体育课时,我们正在玩球,那时我就看到有人正朝她面 前丢球,想要让她出局进外场,谁知道她竟然以迅雷不及掩耳的速度把头养向天空,腰弯低,膝盖微弯的姿势,球”咻!”的一下就飞过去,差那一毫米就打中了, 大家都看傻眼了,因为她的滑稽动作真是让我们笑翻天!
映辰很爱说笑话,只要老师一说什么有趣的话,她就马上转头和我说话,逗的我捧腹大笑。她也很顽皮,下课要大叫几声才甘愿呢!不过她很聪明,当我不知道怎么 订正作业时,我就会跑去找她,她就会不厌其烦的教导我,让我了解。暑假有时候在想她时,我就会打给她,和她说话,了解彼此的心情。我们当朋友久了,彼此就 会心照不宣,知道对方再想什么。
我应该要向她学习要有一颗善良的心,因为她常常原谅我的过错。和她在一起的日子,我过的很快乐,但时间也过的很快,一转眼就六年级了。希望以后我们还可以继续当莫逆之交,还可以常常连络。
第2篇:我更爱的人600字
天地间有无数的人,有白人,有黑人,有大人,有小人,在这么多人之间,我更爱的只有一个人,那就是我的妈妈。
妈妈长得不是多么漂亮,个子不高不矮,一头黑黑的长发犹如瀑布一般,圆圆的脸上有一双亮晶晶的大眼睛。妈妈很聪明,就像我身边的百科词典,我提出的任何问题她都能给我一个满意的答案。
记得有一次,天空中纷纷扬扬地下着鹅毛大雪,不一会儿,整个城市就变成了雪的海洋,雪的天地。人们都裹着大衣在街上走着。我上楼梯的时候,总觉得头重脚轻,一到家,便倒在了床上。傍晚,劳累了一天的妈妈下班回来,见我躺在床上,摸摸我发烫的额头,看着我痛苦的神情,又望了窗外的大雨,二话没说,披上雨衣背着我向*走去。一路上,风吼得更厉害了,雨下得更大了,风雨无情地向我们袭来。到*后,妈妈给我挂了一个号,*给我打了针,我迷迷糊糊地睡着了。我醒来时,发现妈妈正坐在床边。见我醒了,妈妈嘴终于露出了笑容,我望着妈妈湿漉漉的衣服和头发,点了点头,激动地说不出话来。
还有一次,我上一年级,本来是由爷爷接送我,但是爷爷生病了,那天又下着大雨,我一个人趴在教室的窗户上往外望,心里感觉酸酸的,就快要哭出来了。可是还没有人来接我,这时,我看见大雨中有一个熟悉的身影朝教室跑来,我定睛一看,原来是妈妈,妈妈工作那么忙,却还要腾出时间来接我……我看着妈妈的影子,高兴的笑了。
高尔基说过:世界上的一切光荣和骄傲,都来自于母亲。没错,母爱就像是一团巨大的火焰,照耀着我们。我更爱的一个人就是我的妈妈,我会永远都爱着她。
第3篇:同学给予我的爱
“爱”是什么?爱,就是兄弟两个亲亲热热抱成一团,快乐的玩耍;爱,就是六一节的礼物,母亲节的心意;爱,就是熊妈妈把怕水不肯游泳的熊宝宝抛下河又冲下急流把它抱起。那么,同学给予我的爱是什么样的呢?那,是永恒的,是珍贵的。
记得那是我读四年级的时候,我和好伙伴小红手牵手一起来到精品小店,先逛了一大圈,找到了一个精致的漂亮的蝴蝶结。我俩相视一笑说:“就是它了。”于是,我们找到了店老板说:“老板,还有没有一个这样的蝴蝶结?”老板可惜的摇了摇头说:“没有了,这批货很好销,其余的都被买走了,就只剩下这一个了。”我心想:这可怎么办,我可舍不得失去这一个好宝贝啊,那小红怎么办,她可是我的好朋友啊。我们俩似乎都猜中了对方的心思,便异口同声地说:“我要。“我转过头,瞪着她,她也瞪着我,我们俩居然同时抓住了蝴蝶结,谁也不让步。“我买”,“我要买”我们怒火中烧,更后谁都没有买,赌气走了。
过了几天,我们都没有理睬彼此,我以为我们的友情没有挽回的余地了,直到那一天,改变了我的想法。一天,下课了,我突然发高烧,一点儿精神也没有,小红见我满脸红彤彤的,很不舒服的样子,便毫不犹豫的摸了摸我的额头,:“哎呀!好烫呀!你不会是发高烧了吧?”她用自己心爱的手绢蘸了点凉水,再敷在我的额头上,让我喝下热水。”然后,她又到办公室报告老师,望着她离去的身影,我的眼睛湿润了。
啊!同学给予我的爱是永恒的,是珍贵的,它像一块宝玉,纯洁无暇,它像一块水晶,晶莹剔透!
第4篇:我更喜欢的同学
有这么一个同学,不仅她魅力四射,学习非常专心致志。于是,我深深地喜欢上她了。
他有一个像三角形圆的脑袋,细长的眉毛下面长着一对圆溜溜的.眼睛她那高高的鼻梁下边是一块小巧的嘴巴。但是我们班的男生都叫她:要整你和母老虎,要整你是因为男生都把姚珍妮中的姚改为要,珍改为整,妮改为你,所以就是要整你。母老虎就是她生起气来凶巴巴的。
姚珍妮她每一科目都是优秀,人又非常地美丽,我跟着她一定有大好收获得。姚珍妮就像美丽的白雪公主,而我就是那英俊潇洒的白马王子。
我记得有一次,我在上QQ的时候,一不小心发了四个字,那就是:我喜欢你。可他有许许多多的含意,有:我喜欢你的学习,我喜欢你的微笑。我猜想我星期一肯定会完蛋的,晚上睡觉的时候肯定会害怕的,我希望姚珍妮别上QQ,这样他就不会发现了。
到了晚上睡觉的时候,我的心扑通扑通地跳,怕明天姚珍妮会对老师说吗?真是猜不透,只好等到明天才可以揭开答案。
到了星期一,姚珍妮就马上跟王老师说了,我肯定姚珍妮昨天有上QQ,要不然她肯定不知道我发了那几个字的。过了一会,王老师叫我去办公室,到了办公室,我的心扑通扑通地跳,到了王老师的面前,王老师问我:“你上QQ的时候对姚珍妮说了什么?”我小声地说:“我喜欢你。”王老师说:“小孩子不要谈什么恋爱,小孩子要好好地读书,你马上去跟姚珍妮说对不起。”
到了姚珍妮的面前,我就大声地对姚珍妮说了一声:“对不起。”不知道她原谅我了没?真是猜不透。
第5篇:我的同学作文600字
李欢,我的,他的名字与他的性情十分相符,每天嘻嘻哈哈的,真可谓“未见其人,先闻其声”。他可真是个独特的人啊。
“啊哈哈哈哈……”。这不,今天刚来教室,只见李欢一会从凳子上跳起来,把头伸出窗外。一会又从前门出去,从后门进来。左看看,右看看,一会儿跟这个玩,又一会儿跟那个玩。玩得“根本停不下来”。
你也许会问,这个天性好动,爱笑的人,是什么样的呢?李欢身米八,十分壮实。头发披在额头上,形成一个变形的留海,鼻梁上还架着一副圆圆的眼镜,一副欢喜的样子。
他以前是我的同桌,爱玩,不爱学习,经常不能按时完成作业。不过他认真起来还真是没完没了的。记得有一次,物理课上,老师提了一个问题。李欢发表了自己的见解,但过后有人对李欢的观点不太认定,李欢就开始了自己长篇大论。老师课都讲完了,他还在那儿一丝不苟的说着,听得同学们都累了。不过,更后证明他的确是正确的。
然而我特别钦佩他的乐于助人和他的细心。
我们都喜欢打篮球,打完渴了,他就自己掏钱买红茶,钱不够,他宁愿自己不喝。打扫环境卫生,人数不够时,他自己自告奋勇去打扫,可真是个热心肠。同学谁生病了,他也总是第一个冲上去帮忙。
我的这位好朋友,别看他是个男孩子,但他的心比针尖还要细呢。我们时把书放在一起,每次上课时找不到书,但他总能帮我找到,坏了的笔他总能修好,他的笔不曾丢过一根……
这就是李欢,一个独特的人。作为曾经你的同桌,我希望你改掉不爱写作业的习惯,能够变得更加完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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