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言】赠送财产如何挽回?赠送财产怎么写?来看看情感百科,找到情感思路“赠送财产如何挽回”的内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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赠送他人的钱可以要回来吗?
钱还没有支付的,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以前无需任何理由,赠与人均可撤销赠与;但如果已经交付,一般情况都是不能撤销的。因此赠与人实施赠与行为时,应当明确赠与的意愿,或掌握撤销的时机。所谓赠与主要是经过双方的意愿,受赠人和赠与人之间发生的金钱经济往来。
法律分析
如果钱还没有支付,那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以前无需任何理由均可撤销赠与;如果已经交付,一般情况都是不能要回来的,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的近亲属;(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特别注意: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一年内行使。除有特殊情况外,赠与的动产(包括金钱)只要转移占有就不享有撤销权,意味着标的物就是别人的,自己无权处分。若是附条件、附期限的赠与,在没有达到相应的条件、期限的前提下是可以撤销的。上面有人提到造成赠送者生活困难可以撤销,只是可以不履行未履行的义务,已经履行的部分是无法定理由无法撤销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六十三条 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第六百五十七条 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
第六百五十八条 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第六百五十九条 赠与的财产依法需要办理登记或者其他手续的,应当办理有关手续。
老公出轨赠给情人的钱什么样的能追回?
老公出轨赠给情人的钱,只要是能提供证据证明属于赠予的钱款就可以被追回,依据《民法典》第1062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如:工资、奖金、劳务报酬或者经商所得利润或者其他经济收益,均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夫妻双方有平等处理和享有的权利,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处理夫妻共同财产。
更近这几年,爆出的关于老公在外面花钱养情人,把钱给情人之后,原配妻子要求其返回钱款或者是要求其返回老公赠予给情人的房产等案件屡见不鲜。
前不久我们重庆市这边也出过一个这种案子,事情是这样的,话说王哥五十岁了,属于占地移民,整天也不上班,有闲工夫就去麻将馆打麻将,久而久之和一个打麻将的张女士一来二去发展成了情人,这个张女士三十出头长相靓丽,离婚之后带着一个九岁的女儿生活,前夫每个月给一千元抚养费,张女士就靠这每月一千元勉强维持自己和女儿的生活开支,自从和王哥好上之后,她就开始向王哥要钱,王哥也很爽快,通常都是四五千的给,三年下来,王哥累计给了张女士三十余万。
本来王哥就没上班,靠着拆迁款过日子,久而久之他大手大脚的花钱行为被妻子发现了,通过跟踪和查看丈夫手机等方式,彻底揭开了二人的地下情,事情败露之后王哥为了挽回家庭,只能一五一十的全部坦白交代。
于是后边就有了王大嫂到法院起诉,要求张女士返还这三年来王哥赠予的三十万钱款,并提交了银行流水账单和微信转账记录等证据。后经法院审理认为,王哥赠予张女士的钱属于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王哥未取得王大嫂同意的情况下擅自处理夫妻共同财产的行为侵犯了王大嫂的财产权益,故而属于无效赠予行为,判决张女士返还三十万钱款。
就比如辽宁庄河这个案子,这个王先生,家里有妻子的情况下,欺骗小霞说自己离婚了的,其实他根本没离婚,与这个小霞还生了个孩子,更后东窗事发,王先生的妻子把小霞告到法院,要求退还赠予的所有钱款和房产等,法院对李女士的诉讼请求是给予了支持的,判决小霞返还人民币379万余元。
法律知识点
一、夫妻共同财产与平等处理权
民法典中第1062条明文规定了,夫妻双方的经济收入均属于共同财产,夫妻双方有平等的处理权,也就是说两个人都可以花这个钱,这里指的处理权,是指的平时的生活开支,娱乐开支,*开支,但凡是消费行为就属于合理合法的处理夫妻共同财产。
二、什么情况下可以要求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根据《民法典》第1066条规定: 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也就是说没离婚的情况下,夫妻中的一方,故意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是通过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等方式损害了夫妻关系中的另一方的财产权,或者是夫妻中的一方患病需要医治,而另一方拒绝支付*费用的,这种情况下,夫妻中受害的一方可以去法院起诉要求分割共同财产,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三、哪些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根据《民法典》第1064条 规定:
夫妻双方都一致承认的债务。
2.夫妻中一方在婚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必要开支借贷产生的债务。
四、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
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中的一方超出家庭经济必要开支所产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举例说明:丈夫背着妻子偷偷借钱买股票,导致欠下百万欠账,这个就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或者是夫妻双方一方背着另一方,进行奢侈消费,产生巨额债务,这种也是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老公出轨赠给情人的钱只要有证据能证明是赠予行为的,就可以被追回。
赠送财产可以收回吗
法律分析:财产赠与后赠与人有权追回,存在可以撤销赠与情形的可以撤销赠与,要回财产。可以撤销赠与的情形如下:(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四)因受赠人的违法行为致使赠与人死亡或者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六十五条 撤销权人撤销赠与的,可以向受赠人请求返还赠与的财产。
老公出轨赠的钱怎么要回
老公出轨赠给情人的钱是可以追回的,丈夫在婚姻期间出轨,在明知已有配偶的情况下仍与其发展不正当男女关系,二人的行为违反了社会公序良俗,违背了社会基本价值取向及道德观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夫妻双方作为家庭的主要成员,应当互相忠实、互相尊重、互相关爱。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如果夫妻一方发现另一方在婚内擅自将夫妻共同财产赠与第三者,受害方要保持冷静,及时拿起法律武器,要求第三者返还,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房屋赠与:婚前送出去的房子还能要回来吗?
房屋赠与本身婚姻没有直接关系,但是在赠与时若涉及夫妻共同财产,就不仅仅是一个人单方面的赠与问题了。房屋赠与在正常情况下,一旦进行产权变更,就不能随意撤销。但以下两种情况需具体分析:
一、婚后送给第三方但配偶不知情,房子能要回来吗?
涉及使用夫妻共同财产但配偶不知情的,配偶有权要回房产,因为配偶有平等处置夫妻共同财产的权利。
案例回放:
小张和小王夫妻二人婚后事业有成。但随后有一天妻子小张发现丈夫小王偷偷给公司女秘书购买了一套价值200万的房子,愤怒不已的小张要求返还房产,但更终因协商不成上诉法院。
案例分析:
根据《合同法》,丈夫本身的赠与行为是成立的,但是不能忽略以下几点:
1)丈夫所用财产是夫妻共同财产,双方都有处置财产权利,但丈夫处置财产时配偶并不知情。
2)丈夫小王的行为有悖于社会公德。
在这种情况下,根据《婚姻法》,夫妻一方擅自将共同财产赠与他人的赠与行为应当无效。
另外,《民法通则》中规定:民事行为应该尊重社会公德,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丈夫小王明显违反了这一点,所以妻子可以要回房产!
二、协议离婚后房产易主,但赠与方反悔还能要回来吗?
涉及协议离婚且已办完产权变更的,赠与不得擅自撤销。
案例回放:
钱某是一家企业高管,收入很高,妻子王某在家照顾年幼孩子。但是因钱某有家暴倾向,遂没多久两人协议离婚。根据协议,孩子随王某生活,钱某每月支付900元抚养费并将自己婚前的一套房屋赠与王某,作为其对王某的补偿。但不久,钱某辩称自己是为了离婚才将房子赠与王某,不是自己真实意愿的表示,遂提出撤销赠与。
案例分析:
钱某和王某离婚协议经平等协商,是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的结果。而根据我国《婚姻法》以及《合同法》的有关规定,钱某的赠与是有法律约束力的,不能擅自撤销。
三、婚后进行房屋赠与,应该注意什么?
婚后房屋赠与,因为涉及到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理,应该注意:
1.赠与需征得配偶同意,建议签署同意声明。
2.对于没有进行不动产变更登记的赠与,即使签订赠与合同也可以任意撤回。但以下两种条件除外:
1)已对赠与合同做公证。
公证本质上来讲就是对法律行为、协议、合约的真实性及合法性的证明,并且一经公证即具法律效力。赠与合同一旦进行公证,即可标明赠与人的赠与意愿清晰,所以赠与人不得任意撤销赠与。
2)具备社会公益、道德义务的性质的赠与合同。
不管是否经过公证、不论是否发生产权变更,赠与人都不得任意撤销此类赠与行为。我国《合同法》第一百八十六条规定: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资料来源:
《合同法》
《婚姻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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