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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感目录一览:
- 1、我国弥补财政赤字基本有哪几种方式
- 2、杭州市国有资产流失查处办法
- 3、国有资产是怎样流失的
- 4、国有资产流失的资产流失途径
- 5、为什么国有资产会严重流失?国有资产流失的机制或途径是什么
- 6、国有资产流失的防治措施
我国弥补财政赤字基本有哪几种方式
我国弥补财政赤字的方式有:
1、动用历年结余
动用历年结余就是使用以前年度财政收大于支形成的结余来弥补财政赤字。财政动用上年结余,必须协调好与银行的关系,搞好财政资金与信贷资金的平衡。
2、增加税收
增加税收包括开增新税﹑扩大税基和提高税率。但它具有相当的局限性,并不是弥补财政赤字稳定可靠的方法:
首先,由于税收法律的规定性,决定了不管采用哪一种方法增加税收,都必须经过一系列的法律程序,这使增加税收的时间成本增大,难解政府的燃眉之急。
其次,由于增加税收必定加重负担,减少纳税人的经济利益。所以,纳税人对税收的增减变化是极为敏感的,这就使得政府依靠增税来弥补财政赤字的试图往往受到很大的阻力,从而使增税可能议而不决。
更后,拉弗曲线标示增税是受到限制的,不可能无限的增加,否则,必将给国民经济造成严重的恶果
3、增发货币
增发货币是弥补财政赤字的一个方法,至今许多发展中国家仍采用这种方法。但是从长期来看,通货膨胀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货币的增长速度,过量的货币发行必定会引起通货膨胀,将带来恶性后果。因此,用增发货币来弥补财政赤字只是一个权宜之计
4、发行公债
通过发行公债来弥补财政赤字是世界各国通行的作法。这是因为从债务人的角度来看,公债具有自愿性﹑有偿性和灵活性的特点;从债权人的角度来看,公债具有安全性﹑收益性和和流动性的特点。
发行公债无论是对政府还是对认购者都有好处,通过发行公债来弥补财政赤字也更易于为社会公众所接受。
扩展资料
在经济萧条时期,赤字财政政策是增加政府支出,减少政府税收,这样就必然出现财政赤字。凯恩斯认为,财政政策应该为实现充分就业服务,因此,赤字财政政策不仅是必要的,而且也是可能的。因为:
第一,债务人是国家,债权人是公众。国家与公众的根本利益是一致的。政府的财政赤字是国家欠公众的债务,也就是自己欠自己的债务。
第二,政府的政权是稳定的,这就保证了债务的偿还是有保证的,不会引起信用危机。
第三,债务用于发展经济,使政府有能力偿还债务,弥补财政赤字。这就是一般所说的“公债哲学”。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财政赤字
杭州市国有资产流失查处办法
第一条 为加强国有资产流失查处工作,维护国家所有者权益,制止国有资产流失,根据国务院《国有企业财产监督管理条例》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杭州市行政区域人国有资产流失的查处工作。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国有资产,包括企业国有资产和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
企业国有资产,是指国家以各种形式对企业投资和投资收益形成的财产(包括国有土地),以及依据法律、行政法规认定的企业其他国有财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是指行政事业单位占有、使用的,法律上确认为国家所有、能以货币计量的各种经济资源的总和,包括国家拨给行政事业单位使用的土地和其他资产,行政事业单位按照国家政策规定运用国有资产组织收入形成的资产,以及接受捐赠和其他经济法律确认为国家所有的资产。
本办法所称国有资产流失,是指我市对国有资产负有管理、经营和使用责任的单位或者个人在履行职责过程中违反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造成国有资产损失。第四条 国有资产流失查处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一)维护国家所有者权益,依法制止和挽回损失;
(二)不得侵犯企业经营自主权和其他所有者的合法权益;
(三)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第五条 负有国有资产管理和经营责任的单位和个人,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对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负责,防止国有资产流失。第六条 国有资产行政*部门、*委(办、局)按照职责分工对市国有资产授权经营公司(控股公司)、市直管企业和行政事业单位的国有资产流失行为进行处理,处理情况应报市人民政府。第七条 市国有资产授权经营公司(控股公司)、市直管企业应当按照本办法的规定,负责对其投资企业发生的国有资产流失行为进行调查,并依照规定进行处理,处理情况应报市国有资产行政*部门、*委(办、局)。需要给予行政处罚的,应报有关行政管理部门作出决定;需要对责任人给予行政处分的,按干部管理权限决定。第八条 财政、税务、审计、监察等部门依照各自法律、法规查处国有资产流失行为的,应当将情况通报市国有资产行政*部门、*委(办、局)。市国有资产行政*部门、*委(办、局)应当定期向市人民政府报告国有资产流失及其查处情况,并提出相应的措施。第九条 以下国有资产流失行为都应查处:
(一)在国有资产产权变动时,不按规定进行资产评估,造成漏评、少评或者授意资产评估机构在资产评估中故意压低资产评估价值;
(二)在国有资产产权转让时,超越权限,擅自处置或非法交易,或将国有资产低价出让或无偿转让给其他单位或个人;
(三)违反规定,擅自低价发包或出租国有资产;
(四)违反规定将国有资产低价折股、低价出售或无偿让渡给其他单位或个人;
(五)在公司制企业和中外合资、合作企业设立或经营管理过程中,国有资产出资单位或其委派的股权代表与他方恶意串通,损害国家所有者权益或对损害国家所有者权益的行为不反对、不制止;
(六)未经国有资产投资主体同意,擅自以国有资产为其他单位、个人或组织提供担保;
(七)违反有关规定,擅自将国有资产截留或转移到境外,造成该部分资产流失和损失;
(八)组织、参与私分国有资产;
(九)违反合同约定提前支付款项,或者对到期应收的款项不采取有效措施收取,以及没有合同约定,擅自为他人代垫款项造成国有资产权益损失;
(十)泄露本单位商品秘密,造成国有资产权益损失;
(十一)国有企业经营者在行使经营权时,违反规定,不接受所有者监督,滥用企业经营权,造成国有资产权益损失;
(十二)非法炒作股票、从事期货投机交易以及盲目投资造成不良后果;
(十三)国有资产投资主体非法干预其投资企业经营权,造成国有资产权益损失;
(十四)违反规定,擅自捐款、赞助、擅自将款项借予他人;
(十五)对国有资产流失放任不管以及对国有资产流失情况隐瞒不报或作虚假报告;
(十六)因违法转让土地使用权、违法用地、违法建设造成国有资产损失;
(十七)其他依法应查处的国有资产流失行为。
国有资产是怎样流失的
国有资产流失已经出现了多种形式和多种渠道同时发生的现象,主要形式有:股份制改造和拍卖过程中国有资产的流失;假破产真逃债形成的国有资产流失;在产权交易过程中,评估机构恶意低估国有资产价值;假合资进行套钱;决策失误,造成巨额国有资产损失和流失;和国家工作人员乘企业关、停、并、转、包、租、合、卖等机会,利用职权进行贪污犯罪等。
资产流失途径:
在破产中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市场机制的逐步完善,价值规律发挥愈来愈重要的作用,市场机制运行的形式是机遇与风险并存,其结果当然符合“优胜劣汰”这一自然规律。在这种价值规律和市场机制的作用下,企业破产成为不可避免的现象,也正是由于商品经济客观发展趋势的冲击,破产才应运而生。据初步统计,从1988年试行《破产法》以来,全国共审结破产案件2000多件,已破产的企业当中,绝大部分企业占用大量国有资产,有相当一部分企业破产的主要动机是逃避债务,企业破产了,银行贷款理所当然地予以核销。“破产有利”、“先分后破”的现象相当严重,破产企业中的资产流失,已成为国有资产流失的主渠道之一。
在企业改制中
党的十五大以后,股份制在国有企业改革中普遍推广。这种新体制的实施,为我国国有企业走出困境、重振雄风、注入活力提供了政治保证。但由于一些企业在操作中的不规范,造成了国有资产大量流失,总结出如下现象:
一是将国有资产低估或不进行评估就低 价入股。一些股份制企业在组建过程中,对国有资产高值低估。更常见的手法是对其中有形资产部分按原值等价折合入股,如对土地、房产等大宗不动产按原购入价评估,不计其市场升值部分。相当一部分企业甚至把原来国家拨给的土地,不计价折合成国家股份划作自己企业的法人股,对国有资产中的专利、商标、商誉、品牌等极具价值和增值潜力的无形资产,则不予评估或按极低的价格评估,有意无意吞噬国有资产。
二是将公有资产按比例送给个人。一部分人认为:职工是企业的主人,是财富的创造者,在改制中为保护一己私利,将公有财产无偿量化给个人,致使国有资产流失。
三是在红利分配时,国家股、集体股、个人股同股不同利。不合理的利益分配造成国有资产流失,据国家体改委与财政部估计,仅1997年国家应得的收益流失约3 亿元以上。四是改制企业发生的亏损由改制前单位负担。
中外合资、合作经营中
据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提供的资料表明,仅1992年全国与外商合资合作的8550家国有企业中,有5000多家的675 亿元帐面资产没有经过评估,按45.2% 的升值率(有关部门计算的)计算,一年中就流失掉305 亿元。
经营管理不善造
企业经营管理的优劣,直接影响国有资产的运营,一些企业经营管理混乱,没有章法,不按照严格的组织程序办事,对项目的开发不作充分的调查和科学的论证,拍脑袋定盘子,致使决策失误;粗放式的生产技术管理,造成生产技术效率低下,从而导致企业整体效益下降,甚至亏损,造成国有资产流失。如某冷冻厂投资2000万元建立两个万吨冷库,其利用率仅有13% ,每年折旧及贷款利息共400 万元,企业每年亏损200 万元。此外,企业资产流失与管理不善有直接联系,财务管理混乱,存在大量的帐外国有资产。据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推算:全国预算内国有企业帐外固定资产净值约147.6 亿元。
财政性蚕食
财政性蚕食形成的国有资产流失,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财政赤字向银行透支。这部分早在历年财政预算中支出的资金,财政不可能、也无法归还金融部门,实际上是财政侵食了金融资产;
二是银行垫付款项认购国债。自1981年到1998年全国发行国库券累计511.3 亿元,银行认购167.4 亿元占32.7% ;
三是财政应补企业亏损未补款项。这部分资金实际上是让银行信贷资金垫付了。这三项合计,财政蚕食金融性国有资产达1100亿元(《资本经营论》114 页)。
无形资产、土地不入帐
会计改革之前,无形资产在我国得不到国家和社会的承认,时至今日,很多企业的无形资产尚未估计入帐,企业的权益无从体现,商标、专利权、专利等无形资产流失于帐外。自然资源未纳入国有资产管理体系,土地未被列入固定资产,频频被蚕食侵占,招商引资不作价,流失严重。
激励制度设计问题
导致管理层收购(MBO)过程中大量国有资产流失
一方面,由于法制不健全等等原因,管理层在收购时可以大量压低收购价格,以远低于市场价的价格收购。另一方面,由于我国规定一般是经营不善的企业才MBO,而MBO往往有利可图,这使得管理者有激励故意使经营状况变差,比如能收回的账款不收,等等。
国有资产流失的资产流失途径
国有资产流失是指国有资产的投资者、经营者和管理者由于过错,违反有关国有资产管理的法律、法规,造成国有资产损失或者致使国有资产处于流失状态的行为。这里讲的国有资产流失,首先,造成国有资产流失的当事人限定在掌握国有资产的投资者、经营者或管理者。其次,这些当事人造成国有资产流失违法行为具有主观故意或者过失。再次,造成国有资产流失必须是直接违反了有关国有资产法律、法规的规定,并产生了结果或不加以制止必然发生国有资产流失不良后果的。
资产流失途径:
1、在破产中: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市场机制的逐步完善,价值规律发挥愈来愈重要的作用,市场机制运行的形式是机遇与风险并存,其结果当然符合“优胜劣汰”这一自然规律。在这种价值规律和市场机制的作用下,企业破产成为不可避免的现象,也正是由于商品经济客观发展趋势的冲击,破产才应运而生。
2、在企业改制中:
党的十五大以后,股份制在国有企业改革中普遍推广。这种新体制的实施,为我国国有企业走出困境、重振雄风、注入活力提供了政治保证。但由于一些企业在操作中的不规范,造成了国有资产大量流失。
3、中外合资、合作经营中。
4、经营管理不善造:
企业经营管理的优劣,直接影响国有资产的运营,一些企业经营管理混乱,没有章法,不按照严格的组织程序办事,对项目的开发不作充分的调查和科学的论证,拍脑袋定盘子,致使决策失误;粗放式的生产技术管理,造成生产技术效率低下,从而导致企业整体效益下降,甚至亏损,造成国有资产流失。
5、财政性蚕食形成的国有资产流失。
6、无形资产、土地不入账:
会计改革之前,无形资产在我国得不到国家和社会的承认,时至今日,很多企业的无形资产尚未估计入账,企业的权益无从体现,商标、专利权、专利等无形资产流失于账外。自然资源未纳入国有资产管理体系,土地未被列入固定资产,频频被蚕食侵占,招商引资不作价,流失严重。
7、激励制度设计问题:
导致管理层收购(MBO)过程中大量国有资产流失。一方面,由于法制不健全等等原因,管理层在收购时可以大量压低收购价格,以远低于市场价的价格收购。另一方面,由于我国规定一般是经营不善的企业才MBO,而MBO往往有利可图,这使得管理者有激励故意使经营状况变差,比如能收回的账款不收,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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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国有资产会严重流失?国有资产流失的机制或途径是什么
国有资产流失,通常所指的国有资产的流失是指:国有资产的出资者、管理者、经营者,因主观故意或过失,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造成国有资产的损失。
国有资产流失已经出现了多种形式和多种渠道同时发生的现象,主要形式有:
股份制改造和拍卖过程中国有资产的流失;假破产真逃债形成的国有资产流失;在产权交易过程中,评估机构恶意低估国有资产价值;假合资进行套钱;决策失误,造成巨额国有资产损失和流失;和国家工作人员乘企业关、停、并、转、包、租、合、卖等机会,利用职权进行贪污犯罪等。
扩展资料:
成因
决策失误导致国有资产流失较为普遍,其成因:一是“区域利益”作祟,盲目引进,重复建设。据有关资料显示,全国目前有上千亿元的投资因决策失误而造成损失。
我国几乎每个省都有彩电生产线,然而,彩电生产线的利用率只有45% ;各地区为振兴地方经济,不注重实效,盲目引进冰箱、洗衣机生产线,但由于市场及产品本身质量等因素,只好纷纷停产,目前其生产线的利用率只有40%.
由于市场的暂时过热,加上“区域利益”的驱动,从而鼓舞了地方政府、部门领导 及企业经营者的获利信心,更终导致决策失误。二是决策不民主,一言堂。为使企业能在更宽松的环境中发展,80年代后期,改革提出了新思路:政企分开。
政企分开后,企业摆脱了众多婆婆的干预,得以快速发展。但同时暴露出来一个不容忽视的问题:法人代表一人说了算,即:一个脑袋、一个思想、一只笔、一张嘴“。
某电视机厂,是我国更早的电视机生产厂家之一,1988年到1990年间,厂长一个决策,投资6000万元与日本一家公司合资兴建空调器厂,利润分成与外方实行倒四六。
而后又投资3000万元引进国外平绕行输出变压器生产线,由于选择不当,无法使用,成了一堆费铁;后又投资1 亿元从美国引进纸箱生产线,因产品无市场,到目前为止设备仍无法启动。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国有资产流失
国有资产流失的防治措施
公正、公开、透明
一是公正评估国有资产,通过完善资产评估法规,规范资产评估程序和制度,严格执法,加强对资产评估的监管,做到资产评估的公正科学化,保证国有资产评估价值合理准确,在资产评估过程中不发生国有资产流失。 二是公开转让国有资产,通过建立国有资产公开拍卖的制度,使国有资产出售信息公开透明,避免国有资产转让中的“暗箱操作”,形成国有资产转让中买者和卖者之间的公开公平竞争局面,在买者和卖者的竞争中发现国有资产的市场价格。在公开竞争拍卖过程中,会减少乃至消除国有资产低于正常价格出售和国有资产大量流失的现象。
三是企业改制操作要透明。企业改制方案应当充分听取职代会和广大职工群众的意见,避免企业*部门与原企业经营者或个别人一对一的暗箱操作;通过企业职工代表大会、工会组织等多种渠道提高企业改制工作的透明度,将企业改制工作置于群众的参与监督之下。企业资产清理、资产评估,以及重要改制方案的实施等情况,要及时地反馈给全体职工群众。
强化资产管理部门的监督、审核、查处机制
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对企业负有指导、督查责任。国有资产管理部门要监督改制企业的清产核资,加强对资产评估机构的管理,严格审查评估机构资格,核查评估结果,保证评估质量。对改制企业中发生的国有资产流失案件,要协同有关部门进行查处,坚决杜绝企业改制中人为因素造成的国有资产流失。
完善法律法规,标本兼治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财政部日前发布了《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管理暂行办法》,对企业国有产权转让行为的决策、批准的操作程序等进行了规范,并明确了相关各方的法律责任。办法自2004年2月1日起施行。此办法的出台,对于规范企业国有产权转让行为,加强企业国有产权交易的监督管理,促进企业国有资产的合理流动、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的战略性调整,防止企业国有资产流失具有重要的法律和制度意义。下一步还应在继续健全完善的基础上,着手制订出台《国有资产法》。
加强审计监督
卓有成效的审计无疑是国有资产强有力的看护者。近年来,我国审计与查处力度正断加大。数字显示,去年全国共审计13万多个单位,审计处理后上缴财政148.2亿元,减少财政拨款和补贴10.1亿元,归还原渠道资金90.7亿元。今后还应继续加大审计力度,扩大审计范围,让百姓清晰地看到政府捍卫国有资产安全、惩治腐败的决心和公正透明的勇气。
国务院印发的《关于加强和改进企业国有资产监督防止国有资产流失的意见》指出,要以国有资产保值增值、防止流失为目标,坚持问题导向,立足体制机制制度创新,加强和改进党对国有企业的领导,加快形成全面覆盖、分工明确、协同配合、制约有力的国有资产监督体系。在监督工作中,必须坚持全面覆盖,突出重点;坚持权责分明,协同联合;坚持放管结合,提高效率;坚持完善制度,严肃问责。
《意见》提出五方面举措。一是着力强化企业内部监督。二是切实加强企业外部监督。三是实施信息公开加强社会监督。四是强化国有资产损失和监督工作责任追究。五是加强监督制度和能力建设。完善企业国有资产监督法律制度,加强监督队伍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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